《食管法》將修法 黑心要重懲 擬罰六百萬元

作者: 邱俐穎╱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5月15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邱俐穎╱台北報導】

摻了毒澱粉的粉圓、黑輪流竄全台,卻可能「輕罰」業者十五萬元。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昨表示,目前衛生署考慮修法,同時加重罰責與食品業者責任。若經追查業者違法情節重大,不排除比照塑化劑事件,最高對廠商開罰六百萬元。

澱粉業者違法添加「順丁烯二酸」,衛生署前天表示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二條,違法使用未經核准的化製澱粉,處以三萬元以上、十五萬以下罰鍰,引發輕罰質疑。康照洲表示,塑化劑風暴後,《食管法》即修法加重第十一條,若違法製造、加工、調配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可處六萬至六百萬元罰鍰。

國內黑心食品事件層出不窮,康照洲說,上次修法並未修正第十二條,衛生署正考慮修法加重罰責。此次事件若地方衛生局認定情節重大,足對人體造成健康危害者,可比照塑化劑事件,以第十一條重罰六百萬元。

至於部份業者四月底即聽聞問題化製澱粉事件,為何衛生署遲至五月中旬才公布?康照洲解釋,若官方第一時間發布將打草驚蛇,影響查緝,當時也還在確認檢驗方法。

摻毒澱粉的粉圓、黑輪流竄全台,地方衛生局正追查下游、清查涉案產品流向,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長蔡淑貞表示,近期將針對國內九十多家製造玉米粉、地瓜粉等澱粉原料廠商進行稽查,預計一周內完成。

食品藥物管理局區管中心主任潘志寬表示,稽查重點將了解業者是否有食品添加物製造許可證、製程是否違規等,違規則依《食管法》第十一條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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