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8488家 9%不合格 食品安全大執法 768家沒證明

作者: 張立勳、林欣儀、張啟芳、邱俐穎╱綜合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6月2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張立勳、林欣儀、張啟芳、邱俐穎╱綜合報導】

一日起八大澱粉類食品必須張貼安全證明,全台展開地毯式稽查,部分縣市甚至拂曉出擊。不過,各地執行的寬嚴標準不一,台北和高雄市採最嚴格標準,業者若未出示證明,產品須立即下架;台中、新北、台南要求來不及取得證明的業者,可先提供上游切結書張貼,暫取代安全證明。

各地衛生局展開全國大稽查,截至昨日全國共計稽查八四八八家,七六八家未張貼安全證明,產品下架廿四家,不合格率九%。各地衛生局已要求業者限期改正。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區管中心主任潘志寬表示,未張貼安全證明以小吃攤、餐廳等供應餐飲業者居多,共計五一四家、占六成七。其次為量販店、超商、超市的包裝及散裝產品,各有七十七家及七十四家,須限期改正。

問題澱粉及產品截至昨日共計封存三二七.八噸,已銷毀二○七.三八噸,待銷毀一二○.四二噸。潘志寬表示,各地衛生局後續將進行複查,若複查仍未有安全證明,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先處三萬至十五萬元罰鍰。

潘志寬強調,未張貼安全具結證明業者,產品一律暫行下架,直到業者提供來源證明,經查證屬實,產品才能暫時再繼續販售,但仍須限期補正安全證明;但若未張貼安全證明,又無法提供來源證明,除產品一律下架,還將針對原料粉或產品進行抽驗。

北市衛生局上午出動稽查小組到成功國宅附近商家稽查,包括頂好超市、全家便利商店及八方雲集等。前往全家便利商店稽查發現,店家因尚未收到總公司提供的檢驗合格證明,自行將關東煮包括黑輪、魚豆腐及竹輪等產品下架。隨後店家收到產品檢驗合格證明文件後,經衛生局稽查人員現場檢視無誤,即將產品上架。

北市衛生局共稽查一七一家業者,有七家不能提供安全證明,包括三家超市販賣的粄條、粉粿或八大類均未標示,還有三家粄條小吃店和一家販賣珍珠粉圓的雜糧行。

北市業者若無法提出產品安全證明,且無法當場改正,一律要求先下架,不准販售。

昨日凌晨零時一到,台中市以衛生局長黃美娜為首,率領法制室與中區食管局等大隊人馬,浩浩蕩蕩到知名的逢甲夜市進行毒澱粉檢驗證明稽查。第二批人上午又兵分四路進行全市掃街式查核,總共稽查三六九家業者,發現有四家未張貼任何證明,立即要求產品下架。

高雄市政府也是凌晨零時起兵分多路到大賣場、夜市、超商、傳統市場等卅多家攤位展開稽查;全台聞名的瑞豐夜市抽驗有二家攤商的黑輪和一家攤商的鱈魚丸沒有證明文件,當場下架。

高雄市副市長李永得與衛生局長何啟功、消保官鄭秋洪等到家樂福大賣場稽查,衛生局人員同步也到瑞豐、六合夜市、南華市場和廿四小時營業的超商稽查,總共稽查超過卅家。

鄭秋洪表示,凌晨開始稽查,是要讓有問題的、所謂的毒澱粉,能夠在高雄市銷聲匿跡。首波重點稽查的澱粉食品包括粄條、肉圓、黑輪、粉圓、芋圓、地瓜圓、粉粿、豆花八項產品,在家樂福鼎山店都有出具食品安全來源證明書,衛生局當場為業者貼上食品安全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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