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水保法修正 水庫放寬開發

原視 – 2013年6月14日 下午10:06

為了好好保護水源區,全台63座水庫周邊,依水保法,總共有205萬3920公頃,應該劃設為「特定水土保持區」,占全台山坡地78%的面積,不過水保法通過快二十年,農委會還是劃不下去,因為一劃下去通通不能開發,因此提出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希望放寬標準,6月13號也在行政院通過。

水保局強調根據調查,目前全台水庫集水區,只有16%的面積會出現災害,因此只需要針對特定需要保護的地方,劃設特定水保區就可以,不過環保團體卻認為,這樣的修法簡直是大鬆綁,直接危及珍貴的水資源。

農委會強調,不劃定特定水保區,不代表鬆綁,開發行為還是受到水保法與環評法管制,不能隨意進行。

不過環保團體堅持,水庫集水區的主要功能是保護水資源,開發行為應該是少數例外,但現在修法卻把核心翻轉,把該保護的山林、變成少數例外,這種大開門的修法,恐怕會讓國土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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