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授權被拒 大立光告玉晶光

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22日 上午6:14

〔自由時報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股王大立光在美國法院對競爭對手玉晶光提起侵權訴訟,大立光執行長林恩平說,大立光是先蒐證後提供了授權機會被拒絕,才會提告,且捍衛專利不只針對玉晶光,目前也有同業與大立光洽談交互授權中。

大立光對玉晶光提告的鏡頭設計專利侵權有四件,主要在四片塑膠鏡片與五片塑膠鏡片組成的鏡頭組。

對於大立光主動出擊捍衛智慧財產權,外界頗感意外。被告的玉晶光雖表示絕沒有侵權,強調光學鏡頭專利是很模糊的界定;但林恩平表示,「我的認知並不是這樣」,即使是應客戶端要求的設計,只要落入大立光申請的專利範圍,就算侵權。

林恩平說,「專利沒有保護性、只有攻擊」,也就是專利就是用來提告(遏止侵權)或是交互授權;基本上,大立光還是以和為貴,採證後先提供授權機會,拒絕了才會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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