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光:比宏達電內鬼更嚴重

作者: 記者王中一╱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9月25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王中一╱台北報導】

光學元件龍頭大立光(3008)昨(24)日以竊取商業機密為由,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對先進光(3362)進行假扣押。大立光表示,這件事情的嚴重性比宏達電「內鬼案」還要嚴重,而假扣押是保障公司權益的眾多作法之一。

大立光在今年6月中旬對玉晶光(3406)提出專利權訴訟之際,業界就傳出大立光也對多家公司發出「通知」,而且內容不光只是侵權而已。而先進光在昨日晚間公告,大立光對該公司提出假扣押,也印證了外界的傳言。

據了解,先進光近年來積極調整體質,並大力延攬人才,此一事件源自於有4位原本大立光的工程師,轉赴先進光之後,申請兩項專利獲准。而大立光在審視這兩項專利權後,認定那4位工程師涉嫌竊取其商業機密並侵犯著作權,因此先後向智慧財產法院和台中地院聲請相關措施。

從營運規模來看,大立光8月份營收高達24.05億元,而先進光只有1.05億元;若以產業地位來看,大立光的客戶群「相當平均」,可說涵蓋當今所有的手機大廠,而先進光的客戶仍以NB和平板電腦為主;若從股價來看,大立光昨日收在1,010元,是台股的「股王」,而先進光為34.65元,不論從各方面來看,都是「鯨魚」與「小蝦米」的巨大差異。

不過,對於大立光來說,表達「立場」是最重要的。大立光委任律師郭雨嵐表示,光學元件產業靠製造起家,其「製程」是最機密、也是最珍貴的核心,而不肖員工在竊取相關機密離職後,還去申請專利權,整個案情比宏達電的內鬼案更為嚴重。他強調,整件事情經過11個月的調查,事證相當明確。

但先進光指出,大立光所陳述的事實多屬不實,況且該公司現階段生產線並無上述兩項專利權,而大立光也未針對祕密遭侵害而提出具體事證,因此該公司也將提出抗告,請求撤銷假扣押,捍衛公司權利和聲譽。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