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看:奇力光電破產

作者: 本報訊 | 台灣立報 – 2013年10月7日 上午12:10

左看:制度改革

原奇美集團旗下的奇力光電因經營不善,積欠債權銀行56億,但經營團隊與董監事等法人代表卻早已在今年8月逃之夭夭,而背後兩大股東奇美實業與鴻海集團的群創光電也以「已認列損失」為由規避後續相關責任。銀行團在無人負責的狀況下,已規劃由法律及會計專業人員進駐,規劃申請破產並拍賣機具等財產。

申請破產後可預見銀行團優先取回至少50%的損失外,1,500名員工的資遣將會是下一波爭議的焦點。

從法律層面早已無從約束這些大型財團規避轉投資風險的責任,往往只能訴諸社會責任。早從前年開始的晶圓產業倒閉風潮就已浮現端倪,數千個家庭的生計僅繫於股東企業主的一念之間。

以往欣欣向榮的台灣電子業已面臨全球資本主義競爭的淘汰,為維繫生存的母企業斷尾求生的案例將不再少數。從銀行團抵制群創光電350億聯貸案即可見狀況之嚴峻,因此難以僅痴痴期待母企業主的操守,更應從制度面著手。

從政客一股腦鼓吹的政策錯誤早可預期企業倒閉浪潮,政府應提早著手協助勞工集體協商,甚為長遠計應積極排除產業工會成立的制度困境或企業主的掣肘。除了上述補破網外,更應開始發展產業民主的可能,讓勞工代表參與決策,使企業發展不再是大股東與高層的金錢遊戲。

林子暉/台灣公共化協會成員

右看:企業操守

原奇美集團轉投資之奇力光電經營不善,負債56億,自今年8月爆發經營團隊出走、董監事集體辭職,無法人代表出面處理相關事宜。10月,多家債權銀行將抵制背後大股東群創350億聯貸案。銀行團規劃如果銀行團不出面處理,將申請破產拍賣機具財產,約1,500名員工若未能如期領到薪水,台南市勞工局也將召開勞資協調會。

兩大股東:奇美實業與群創光電公司皆以「已認列損失」為由不願再承擔責任。奇美實業因涉足面板等領域失敗,被迫將奇美電轉賣給鴻海集團,奇美創始人許文龍表示將回歸食品及化工本業。而後繼的鴻海集團群創光電對於難以挽救的燙手山芋,也避之唯恐不及。當初一力鼓吹面板產業的執政團隊也早已人事全非,只留下員工及其家屬,人心惶惶。

台灣近年面臨產業轉型的巨大壓力,以往最自豪的科技業都須進行結構性的調整,許多當年過度的轉投資或部門擴張都得進行裁撤。但於此過程中,相關股東企業都不應作壁上觀,應積極承擔重整的艱難社會責任,協助彌補財務缺口。一時規避責任的後果,不僅員工未能被合理資遣將掀起另一波社會動盪,更可能造成銀行團信用度崩盤骨牌效應,這一切將由苦撐待變的電子產業共同承擔苦果。

林泰佐/社會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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