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工會 洋華傳要員工連署

自由時報 – 2013年10月19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甘芝萁、陳梅英/綜合報導〕一名未署名的洋華工人在「洋華工人我挺你」臉書上貼文,指幾個禮拜前洋華光電廠內流傳一份連署書,內容強調工會的人只爭取少數人的利益,存心要把公司搞垮。公司多位主管拿著這份連署書,當面要求作業員簽署背書,說這「才真正代表洋華員工的心聲」,很多人迫於壓力都簽了。

勞團︰工會可保留法律追訴權

洋華光電是知名觸控面板廠,主要客戶包括宏達電、三星等,洋華股價過去還曾拿下股王,獲利甚豐。但洋華工人曾控訴他們的勞動條件極為嚴苛,不但每月加班時數超過一百小時,且加班費長期不足額發放、部分未滿十六歲的建教生工作時間也與成人一致。

貼文的工人表示,洋華正常工時號稱週一到週五,但其實週六、日都要加班,訂單量大的時候,每個人平均月休三天。訂單多時,不僅每天延後下班時間,週末、國定假日都要加班,甚至連颱風天都要配合加班,不答應加班就遭到約談。

該名工人以諷刺口吻表示:「洋華的人資、管理人員,好像從沒聽過勞基法是什麼?叫我們工作時候,不擇手段地逼迫恐嚇,但當工會的人拿著白紙黑字的法律去問他們,為何扣他的錢?對方卻輕鬆愉快地說,一切合法!」

全國自主工聯執行長朱維立提醒,若公司主管散布連署書攻擊工會,工會可依工會法第三十五條不當勞動行為禁止規定的裁決提出反駁,或針對不實指控提出誹謗,保留法律追訴權;資方也應該負起教育責任,制止任何詆毀工會的言論。

資方稱不知情 和勞方已磨合

洋華副總何逢有表示,對此事並不知情,不過她指出,先前與工會是有些緊張,經過一段時間磨合之後,目前公司與工會相處平和,她也建議員工若有意見反映,可以透過公司意見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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