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費時2年 清查百萬筆資金

中華日報 – 2013年11月29日 下午10:26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檢方偵查和鑫光電被掏空案,先後長達二年,動用大批人力,指揮警、調、檢察事務官等,並商請國稅局人員協助分析大量帳證,並清查上百萬筆資金流向,查扣張文毅、林俊宇、楊淑嬌房產及現金共計一億八十餘萬元。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麗宜表示,此案南檢從九十九年間即接獲線報分案偵辦,當時就發現和鑫光電前董事長早在九十四年間辭去董事長一職,即潛逃他處未見蹤影,已被檢察官發布通緝。偵辦此案二年來,專案小組努力分析大量的資金流向,查出九十三年三月間,和鑫光電及子公司鑫新投資匯了二千萬美元至國外私人銀行「LGT銀行」,偽作定期存款,實則挪用。另透過和桐集團的境外公司輾轉將資金移至中國大陸設立的「北京康達應彩」公司,卻未於財報中揭露,欺瞞投資大眾。   一○一年間,張文毅自知掏空案已經要爆發,自行前往台北地檢署自首,而和鑫光電也派代表前往北檢舉發張文毅等人不法行為,此時南檢則繼續進行偵查,最後,北檢把整個案子併到南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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