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山部分山坡地解編 200公頃劃出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24日 上午8:40

含長庚醫院及文化段、華興段

〔自由時報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困擾龜山地區長達四十年的林口特定保護區解編案,經縣府修改自治條例,桃園縣山坡地劃出審查委員會原則同意解禁,縣府將於二月中旬報行政院核定確認,即可辦理劃出山坡地範圍的公告程序,可望解編劃出二百公頃。

林口特定區都市計畫在民國六十四年核定,六十九年劃定山坡地保護範圍,橫跨新北市林口區及桃園縣龜山鄉,目前林口部份已解編劃出,但在龜山部份,至今只有工三工業區、工五工業區劃出,住、商用地仍未劃出,民代長期爭取解編,以免影響繁榮發展。

縣府縣政會議審查通過「桃園縣都市計畫地區劃出山坡地範圍滯洪設施設置標準」,並在二十一日公告實施,因為已有配套措施,桃園縣山坡地劃出審查委員會審查時,同意解編劃出部分山坡地。

原山坡地保護區及工二未劃出

水務局水土保持科長王士綜表示,這次劃出的面積約二百公頃,其中三十七公頃屬於長庚醫院所有,其餘一百六十三公頃分屬文化、華興兩個地段,至於原有山坡地保護區、工二工業區未劃出。

王士綜說,以往海拔一百公尺或坡度五%以上都列為山坡地,開發時必須提出水土保持計畫,高度也受限,以文化、華興兩個地段為例,高度都不能超過二十五公尺,但解編後比照都市計畫土地,可以有各種獎勵容積、公設地容積移轉,並降低房價成本。

回歸建管規則 開發提滯洪計畫

即將解編的文化、華興段土地,全都屬於住、商用地,雖然海拔超過一百公尺、但坡度在五%以下屬於平坦土地,當地也沒有土石崩塌、土石災害,未來解編後將回歸建管技術規則提出滯洪計畫,只是,一般開發面積要達到三百平方公尺以上才要提出滯洪計畫,但文化、華興段仍限制較嚴,只要有開發就必須提出滯洪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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