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板訴訟再起 美法院裁定AT&T可提告

自由時報 – 2013年2月16日 上午4:24

〔編譯楊芙宜、記者陳梅英/綜合報導〕美國最大無線電信商AT&T指控台灣友達光電、南韓三星、樂金等亞洲液晶顯示器(LCD)面板製造商,進行聯合操縱價格,十四日已獲得舊金山聯邦上訴法院的判決裁定,AT&T將可以依加州反托辣斯法,部分重啟對這些亞洲LCD面板廠的訴訟。

面對官司 友達強調了解中

對此,友達公關副理李秀芬強調,目前公司仍在進一步了解中。

AT&T於二○○九年十月指控,亞洲面板廠涉及共謀壟斷價格,從一九九六年至二○○六年期間所購買的LCD面板,因而支付數十億美元高價。AT&T要求三倍的損害賠償,並頒發禁制令、阻止面板製造商未來出現串通可能。

價格操縱案 適用加州法令

舊金山聯邦上訴法院合議庭於十四日表示,AT&T指控亞洲面板廠共謀價格操縱案,可能充分連結到加州,足以讓本案繼續法律程序,AT&T可根據加州境外面板採購的反托辣斯法令規定,控告這些公司。

上訴法院合議庭說,被告無法合理控訴適用加州法律過於專斷或不公平,被控共謀操縱價格案至少是部分發生在加州。合議庭認為,加州反壟斷的卡特賴特法(Cartwright Act)可適用於被告行為,只要部分共謀活動導致價格被操縱的商品,確實在加州銷售。

代表亞洲LCD面板廠的Richard Taffet律師事務所發言人米勒(Eric Miller)拒絕評論該判決;AT&T發言人里奇特(Marty Richter)表示,該公司對此判決感到滿意。

美國司法部從二○○六年底,開始調查亞洲面板廠壟斷面板價格,韓廠樂金顯示器、日廠夏普與台灣的奇美電(現為群創)陸續與美司法部達成和解,友達是唯一一家不認罪與美司法部正式進入司法程序的面板廠;但該訴訟案在去年有正式判決,友達除相關主管須入獄服刑外,並遭處五億美元罰金,是該案成立以來最高的罰款金額。

美聯邦法院並准許直接購買人(資訊廠商如惠普、戴爾等)與間接購買人(消費者)對上述面板廠提起訴訟。

態度丕變 友達打算和解

友達原本在不願認罪前提下,對直接與間接購買人不願和解,但去年態度改變,在判決前,友達就決定採取務實作法,先是在去年七月與美國八大州消費者(即間接購買人)的團體訴訟,達成和解,必須賠償一.七億美元,對於直接購買人訴訟也打算朝和解方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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